一条一读 第十八期
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担保及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九条【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在买卖合同中,就一些易腐、易碎、易爆、易燃、易潮以及化学物品等标的物来讲,包装方式对于标的物品质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有些标的物来说,质量标准的一部分可能就是通过包装本身来表现。因此,本章特设一条对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予以规定。第一,需要约定包装方式的,当事人应以条款的形式对以下内容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包装的规格、包装的材料、包装费用、包装的标识、包装的具体方式等。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这是本条规定的出卖人的义务,如果出卖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这一义务,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对于包装方式,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履行义务,本条规定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按照本法第510条的规定确定。即由当事人协商解决重新订立包装条款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包装方式,一经重新协商确定,则应照此执行。二是依据本法规定直接确定。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本条直接规定了解决方案:应当采用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通用的包装方式”,一般理解为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这些标准应当理解为“通用的包装方式”;“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则需根据具体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作出判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主要是基于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大量的包装物需要得到科学处理,为贯彻民法典总则编的绿色原则,特地加上了该内容,以指引人们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
经典案例
(2021)鲁1325民初6285号
基本案情:2021年9月1日,经网上平台,张德财与王良生达成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王良生将张德财所有的位于潍坊市奎文区扎钢筋设备、电动三轮车、电瓶、电线、四轮拖拉机车头及挂车等货物运输到费县新庄镇余店子村。后王良生安排高正波驾驶鲁Q7××××/鲁Q××××(挂)重型半挂车,于2021年9月1日21时左右装载完毕后驾驶该车辆由潍坊市驶向费县新庄镇。在行驶至潍坊市临朐县沂山大道临朐高速路口处附近,鲁Q××××(挂)重型半挂车内发生火灾,并损毁配电箱、电机、电瓶等货物。火灾扑灭后,高正波驾驶车辆将货物运输至费县新庄镇驻地。经山东华正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起火部位位于鲁M××××(挂)挂车(系货物)下方与鲁Q××××(挂)重型半挂车上方空隙处中间部分;排除发动机及其排气系统过热引发着火,排除人为放火引发着火,排除车辆电气故障引发着火,排除车辆首先起火;不排除载运物品中的电瓶等物品引发火灾。经临沂市东泰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涉案货物因火灾造成的市场损失价格总金额为33909元。以上两项鉴定费用共计8500元。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七条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第八百二十八条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张德财作为托运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涉案电池作了防短路保护等妥善有效的包装,其未妥善包装货物与火灾事故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张德财应对货物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王良生作为承运人,负有对运输货物审慎查看、保管、装载的义务,其在明知张德财未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承运电池等涉案货物;也可以接受承运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其对此未尽到注意义务,亦未在运输中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其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及货物损失亦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裁判文书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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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华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系合肥市庐江商会理事、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庐江商会工作站调解员、合肥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合肥市庐州经济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兼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劳动法”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