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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召开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3.27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128


    合肥市人社局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征求意见座谈会于2014年3月26日在人社局7楼会议室举行。各区县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办负责人,我会常务副秘书长金际仓同三家企业的代表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段开梅主持。

    段开梅指出,劳动关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企业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要靠法律的约束,更主要的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处理好劳资双方的关系。近年来,全市各级部门、工会组织、广大企业、工商联和商(协)会等社会团体,同心同德、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加强企业工资调控,形成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等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职工工资的整体增长,为推动非公制企业、商(协)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提升预防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起到积极的作用。
    段开梅强调,今年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进示范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预防调解工作制度、创新预防调解工作机制,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预防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合肥再立新功。
    合肥市庐江商会和三家企业为首批商(协)会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单位。
    座谈会上,各区、县劳动仲裁负责人就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还有部分不守信的上访专访户等问题,广泛细致地探讨解决的办法。

    安徽外服、合肥人才网等企业提出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和劳动保险等问题。郭其华处长明确表示,人事代理不代表人事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没有社会保险,使派遣单位明白二者的关系。

    会上,合肥燃气集团介绍了该单位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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