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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商联举办市商(协)会秘书长、县(市)区工商联法律维权联络员仲裁知识培训班暨合肥仲裁委市总商会仲裁分中心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4.05.15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186


513日上午,2014年市工商联商(协)会秘书长、县(市)区工商联法律维权联络员仲裁知识培训班暨合肥仲裁委市总商会仲裁分中心揭牌仪式在合肥市工商联会议室举行。合肥市仲裁委副主任王继昊,秘书长徐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夏向东,副主席王宏、肖平,工商联相关处室负责人,我会常务副秘书长金际仓同各商(协)会秘书长,县(市)、区、开发区工商联法律维权工作联络员5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工商联副主席肖平主持。


合肥仲裁委秘书长徐芳宣读《关于设立“合肥仲裁委总商会仲裁分中心”的通知》,王继昊、夏向东为分中心揭牌;王继昊副主任向仲裁员代表颁发证书。

合肥仲裁委副主任王继昊希望总商会仲裁分中心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法律仲裁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相关当事人签订合法合效的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进一步发挥仲裁法律制度,有效运用仲裁法律制度在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市工商联副主席王宏指出,法律维权是工商联组织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而向民企提供的重要服务手段。从三个方面阐述法律维权的重要性,一是事前服务,即通过普法宣传、法规培训,引导民企树立法律意识,帮助企业依法守规经营,降低法律风险;二是事中服务,即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问诊,帮助企业减少或杜绝违法隐患;三是事后服务,即在企业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依法提供维权帮助,保障企业权益。一句话:“法律是企业发展的后盾和保障,维权是工商联服务民企的载体和平台”。基于以上的理解,这里我诚请在座的各位秘书长积极发挥你们的影响力,引导商(协)会及会员企业始终恪守依法经营的底线。守住这条底线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企业有“守法、用法、护法”意识,二是企业有“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与手段要具备这两个条件,企业就必须将“知法、学法”作为其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必修课。此时,各级工商联组织作为娘家人,如能主动抓住时机,及时应景地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法律宣讲,在满足民企“知法、学法”需求的同时,也能促使我们在服务民企的能力上提质提量,实现双赢。

合肥仲裁委秘书长徐芳,安徽王瑞律师事务所孙森分别就经济纠纷与仲裁、法律风险管理等做了专题讲座。

下午,省工商联宣教处处长周来对如何做好商会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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