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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兑现合肥市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3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9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合肥市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试行)》(合政〔2013〕68号,以下简称政策),现就政策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11月11日—11月21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局窗口。咨询电话:63537787。

    

    二、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和范围请参照政策条款和《合肥市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现将各条款申报材料明确如下:

    1、政策第6条第2款:项目无偿拨款配套

    申报材料:《配套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立项合同和资金计划、政府下达拨款资金批文、资金到账凭证。

    (1)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63538653   

    邮  箱:chzj@qq.com

    (2)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联系人:吴剑、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7764

    邮  箱:dwhzc@sina.cn

   (3)申报其他项目配套资助

    联系人:雷大强  联系电话:6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2、政策第8条第2款:研发总部迁入我市资助

    申报材料:《研发总部迁入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研发总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告、研发总部迁入我市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3、政策第9条:各类研发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及考核优秀各类研发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新认定或考核优秀批文。

    联系人:雷大强  联系电话:6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4、政策第10条:创新型及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创新型及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新认定创新型及试点(示范)企业批文。

    (1)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及试点(示范)企业

    联系人:王 全 联系电话:63538656   

    邮  箱:fgc@hfst.gov.cn

    (2)市级创新型企业

    联系人:曹莉莉  联系电话:63537767

    邮  箱:qycx@hfst.gov.cn

5、政策第12条第2款:各类新产品研发团队奖励

   (1)新认定重点新产品研发团队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重点新产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重点新产品证书。

    (2)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和产品专利证书。

    联系人:雷大强  联系电话:6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6、政策第14条:标准制定奖励

    申报材料:《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标准制定立项批文(包括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表)、已实施的标准文件。

    联系人:曹莉莉  联系电话:63537767

    邮  箱:qycx@hfst.gov.cn

    7、政策第15条:科技进步奖团队奖励

    申报材料:《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各类证书或批准文件(省科技奖励须排名前三位)。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8、政策第16条: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文。

    联系人:毛春宝  联系电话:63538653

    邮  箱:mcb@hfst.gov.cn

    9、政策第18条:各类产业基地、国际创新园奖励

    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产业基地或国际创新园认定批文。

    联系人:毛春宝   联系电话:63538653

    邮  箱:mcb@hfst.gov.cn

    10、政策第19条第1款:创新平台资助

    申报材料:《科技平台及服务机构建设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平台批准文件;服务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对进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一中心三基地”创新平台和云计算、物联网公共应用平台另请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厂房)研发服务设备相关发票。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1、政策第19条第2款: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考核优秀资助

    申报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考核优秀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批准组建和考核优秀文件。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2、政策第20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

    申报材料:《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批文。联系人:雷大强  联系电话:6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13、政策第21条第1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

    申报材料:《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企业购买成果技术交易合同及知识产权变更证明(含付款发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品专项审计报告(转化产品一年内销售收入,销售产品与成果项目内容一致)。首次产业化高校及科研院所证明。

    联系人:杨 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4、政策第21条第3款:技术交易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奖励

    申报材料:《技术登记合同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上一年度已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和技术合同认定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联系人:张玉侠、吴倩  联系电话:68564311

    邮  箱:wqian@hfst.gov.cn

    15、政策第23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费用补助

    申报材料:《科学仪器协作共用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需双方签订的委托检测协议、检测单位和机构提供的专业检测费发票(发票项目须是检测、试验、测试费),

    享受30%补贴的须提交政府部门项目立项批文。 

    联系人:朱中元  联系电话:65369577

    邮  箱:zzy@hfst.gov.cn

    16、政策第24条第1、第2款:新认定及考核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及考核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新认定或考核优秀批文。

    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63538658

    邮  箱:sxf@hfst.gov.cn

    17、政策第24条第4款: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申报材料:《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认定批文、孵化器面积证明材料。

    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63538658

    邮  箱:sxf@hfst.gov.cn

    18、政策第25条第2款:软科学研究专项奖励

    申报材料:《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立项批文。

    联系人:王  全  联系电话:63538656

    邮  箱:fgc@hfst.gov.cn

    19、政策第26条第1款: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我市创办企业

    申报材料:《科技人员创办企业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创业科技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校科研院所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报企业注册一年内销售收入凭证;工商注册验资报告,附出资证明材料;提供工商局盖章的股东花名册。

    联系人:杨 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20、政策第26条第2款: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申报材料:《大学生创业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创新类产品证明材料(可以为商业计划书、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证书、用户报告、技术合同等形式之一)。

    联系人:吴倩、阮薇   联系电话:68564758、68564619    

    邮  箱:wqian@hfst.gov.cn

    21、政策第27条:专利申请定额资助及代理机构奖励

    (1)专利申请定额资助

    申报材料:《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专利授权证书 (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收费凭证)、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通知书。

    (2)对企事业单位当年发明申请达到30件、50件

    申报材料:《申请发明专利(30件、50件)奖励申请表》、《当年申请发明专利一览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收费凭证。

    (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奖励

    申报材料:《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收费凭证)。

    (4)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代理专利一览表(全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受理通知书。

    联系人:陆晓冬、万青

    联系电话:63538654

    邮  箱:hfzscq@163.com

    相关说明: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上述电子邮箱。另《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电子版发至所属县区科技局电子邮箱,地址如下:

    巢湖市科技局:997681705@qq.com

    巢湖经开区: 253403727@qq.com

    高新区科技局:gxc307@163.com

    经开区经贸局: 642275629@qq.com

    新站区经贸局:xzjmzdd@163.com

肥东县科技局: iammonica269@126.com 

 肥西县科技局:feixikj@163.com

    长丰县科技局: 449071398@qq.com

    庐江县科技局: 383664622@qq.com

    蜀山区科技局: ssqkjj@126.com

    庐阳区科技局: LYKJW@126.COM

    包河区科技局: bhkjj1@163.com

    瑶海区科技局: 1484076547@qq.com  

    22、政策第28条第1款: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申报材料:《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授权时间2012年11月1日以后);申请本发明专利技术产品一个年度销售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审计报告须附防伪标志)。

    联系人:陆晓冬、万青

    联系电话:63538654

    邮  箱:hfzscq@163.com

    23、政策第29条第3款:对企业投保科技研发类保险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企业投保科技研发类保险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证书(批文)、投保科技研发类保险协议书、保险经纪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投保单、保险费发票、保单副本。

联系人:吴 剑  联系电话:63537764

    邮  箱: dwhzc@sina.cn

    24、政策第31条第2款:新建院士工作站资助

    申报材料:《院士工作站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院士工作站批复文件,省院士站备案文件,工作站设施证明材料;院士简介、合作协议和工作绩效报告。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25、政策第33条:聘请外国专家资助

    申报材料:《聘请国外人才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所聘外国专家本人的《外国专家证》、护照及出入境记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合同或项目合同;所聘外国专家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本年度企业支付所聘外国专家工薪的证明。

    联系人:张晓皖

    联系电话:63536500,63536507

    邮  箱:hcaiep@126.com 

    

    三、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2、申报材料涉及审计报告的,审计中介机构参照附件的《审计中介机构名单》。

    

    四、表格下载

    审计中介机构名单和申请表从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hfst.gov.cn)一站式查询、下载。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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